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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培训宣传和条件保障,确保“三个制度”的落实。

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根据《规划》,各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协调配合的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 从而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的及时披露,记录农业执法行为信息的全过程,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追溯管理,充分覆盖重大执法决策的法律审查。 充分实现执法信息的公开透明,在执法全过程中不留痕迹,使执法决策合法有效,大大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显著降低农业执法行为的纠错率,显著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在实施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方面,规划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按照“执法必公开”的原则,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开,通过本部门或同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农业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 新的政府媒体,及时在办公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宣传栏,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关于执法全过程备案制度的实施,《纲要》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交付执行等全过程进行备案。通过标准化的书面、视听等记录形式,全面系统地归档。充分发挥信息记录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执法信息记录的统计分析,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关于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规划》要求各级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律审查。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社会风险,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听证程序后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以及涉及多种法律关系的疑难案件,均应进行法律审查。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应严格审查法律制度。未经法定审计或者审计失败的,不得作出决定。

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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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农业农村部“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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