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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10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积极的财政政策应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的作用,支持具有一定效益但难以商业化的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专家表示,允许特殊债券作为合格重大项目的资本,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融资,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企业绩效的提高。

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专项债券资金可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

允许特殊债券作为资本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支持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二是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和配套措施;第三,根据法律法规促进重大项目融资;第四,加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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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的重大项目,符合中央政府重大决策安排,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进行评估后,如果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符合偿还专项债券本息的融资条件,允许使用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项目收益的实际水平进行超额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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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交易投资业务委员会副总经理、首席研究员周文渊表示,通知强调,特殊债券在资本和合规的条件下允许市场化融资,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于金融市场,特别是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企业业绩的股票市场。此外,它有利于刺激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具体规模取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后续市场化融资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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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使用专项债务,加强风险防控

通知强调,金融机构支持的符合法律法规的专项债券项目、已纳入国家、省、市、县政府及部门“十三五”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完成审批或核准程序的项目,以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以经营收入为偿债来源且未新增隐性债务的其他重大项目,不确认为隐性债务责任情况。如果金融机构以隐性债务存量支持在建必要项目的后续融资,且不增加隐性债务,则不确认为隐性债务的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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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张德礼认为,非法借贷的责任已经上升到终身问责和责任追究,而金彩23号也在监管国有金融机构。一些地方政府和城市投资公司有一些担忧,并不积极参与新项目。上述规定可能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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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增长稳定,但公告的发布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债务风险的控制。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由于特殊债券可以用作资本,通知严格限制特殊债券的使用和条件,以确保不会出现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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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指出,特殊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入的项目。对于没有收入的重大项目,将通过协调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对于有一定收入且全部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大项目,使用专项债券进行融资;对于既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又有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以及还本付息后剩余的经营性专项收入,项目单位可以根据剩余的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向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融资,不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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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允许部分专项债券基金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专项债券支持的重大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二,涉及的领域主要是国家支持的铁路、国道和地方公路、电力供应和天然气供应项目,这些项目支持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三是对项目收入进行评估,除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外,其他项目有金融机构提供的符合市场融资条件的专项经营收入。

标题: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专项债券资金可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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