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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商报讯(记者、王)3月7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意见,为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修订发布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这是SASAC自2003年建立中央企业绩效评估体系以来,第五次对其进行调整和完善。

新版央企业绩考核突出差异化

据SASAC有关负责人介绍,突出对优质发展的评估和指导是此次修编的一个重要重点。这一次,重点在四个方面有所提高:一是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从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标杆评估机制,加强国际标杆行业的标杆应用;三是坚持深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突出不同职能类别企业的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指标要求;第四,进一步加大积极激励力度,强化“业绩增长、薪酬增长、业绩下降、薪酬下降”,完善考核奖励和任期精神激励等措施,使激励探索能够创新、激励和保障创业。

新版央企业绩考核突出差异化

为了突出分类评估和差异化评估,新的《评估方法》还调整了评估指标的设置。具体来说,对于商业企业来说,效率指标的考核更加突出,净利润被总利润所取代,经济增加值被保留为年度考核的基本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将由全体职工的劳动生产率代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将作为任期考核的基本指标。

新版央企业绩考核突出差异化

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对R&D投资、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的考核,重点考核当年科技投入和任期科技产出;对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任务重的企业,要加强对供应方结构改革、主营业务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指标的考核。对于国际化经营要求高的企业,加强对国际资源(港股01051)配置能力、国际经营水平等指标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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