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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图源:红网)

2008年3月,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曲周县河南畑镇党委原书记强奸,通报后,事件民警制作了详细说明强奸过程的问题记录。 之后,嫌疑犯多次搜索她,表示拿到了通报时的记录。 之后不久,这个听写就张贴在大街和胡同上,甚至张贴到了网上。 因此,两年间,张丽平多次向当地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没有结果。 ( 5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时讯】公安询问笔录是怎样跑到犯罪嫌疑人手中的

我想当一位镇党委书记强奸他管辖下的女性时,他过去所有的画皮在兽性发作时都很明显。 这意味着对受害女性来说,不仅身心受到伤害,一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彻底崩溃了。 在很多地方,镇上的高层都说是大部分喜欢的土皇帝。 但是,我们毕竟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法律应该发挥其作用。 我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告了事件。 也许正因为对公安机关的绝对信任,她才不得不“详细说明整个强奸过程”。 公安方面说“记录强奸的过程非常详细,长达7页”。 完全可以想象想起噩梦般悲惨的经历是怎样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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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左右,嫌疑犯有她通报时的咨询记录。 难怪司法机关的询问调查书应该是秘密的,嫌疑犯怎么能得到它? 如果受害者当时对嫌疑犯的说法有疑问的话,那之后不久,在街上投稿的询问记录,不能不让她吃惊,感到愤怒和无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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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写贴出来后,不大的曲周县大部分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 更让她悲伤的是,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家人和亲戚也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后来,她一次精神失控,多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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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泄露了应该保密的询问记录? 谁把它贴在大街或小巷上的?

对此,明视者给出自己的评价。

众所周知,在强奸案件这样的公诉案件中,公检法的案件手续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搜查,然后转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件事在嫌疑人批准逮捕之前,如果听说调查书泄露了的话,应该是在公安机关的立案搜查阶段泄露给了外部。 对此,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的孙燕山教授表示:“司法机关的听写应该是秘密的,如果听写是从事务机关流出的,事务机关将承担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相关事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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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奇怪的是,这样直接的事件,受害者花了将近两年时间,多次找到当地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没有结果。 公安方面曾经向她发行了《公安机关信访事项通知书》,明确表示将于60日对她进行书面答复,但此后也没有任何消息。 而且,没有人对此负责。 不得不质疑当地的公安到底怎么样。。 瘫痪了吗? 你故意把猫藏起来吗? 为什么“亲人”是违法的,假装聋,不听? 法律只是约束别人,执法人员自己能享受法外特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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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成为随意揉合的面团时法律不能保护一般人时法律不被尊重、不被信仰,特别是执法人员不尊重、不被信仰的情况下,这个社会注定没有安全感。 如果网络能推进民主法治的建设,从当初的“听写”到网上流传,以及现在当地执法机关徇私枉法的例子在网上流传,似乎有可能查明真相。 等正义扩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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