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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5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15日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网上签约备案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 从而进一步加强住房网上签约和备案信息的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通知”包括八项任务。一是加快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住房网络签约备案服务效率的意见》(建房发〔2020〕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住房网络签约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建房发〔2020〕14号),规范住房网络签约备案业务流程,整合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库,优化升级住房网络信息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公积金、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住房网络签约备案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通过网络专线、全国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共享住房网络签约备案数据。网上政府服务平台、扩展住房网络签约和备案系统操作端口等。、办理抵押贷款、纳税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反洗钱、居住证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得房屋网上签约和备案的数据,则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的房屋买卖、抵押和租赁合同。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二是优化住房商业贷款经办服务。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实时查询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及房屋单元数量。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以网上签约备案合同和房屋拆迁查询结果为审核依据,以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价格和房屋评估价格的低值为计算基数确定住房贷款金额。房屋抵押当事人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记录房屋抵押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房屋抵押合同应当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依据之一。金融机构应依托住房网上签约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加强贷款审计管理,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在监控和分析可疑交易时,及时关注网上签约备案价格与住房评估价格及客户实际交易资金存在重大差异的异常情况,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三,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根据实际租金金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共享的网上签约备案合同为基础,以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价格和房屋评估价格的低值为计算基数确定住房贷款金额;基于租赁合同的网上签约价格、租赁税账单金额、市场租金价格水平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信息应当实时共享至住房网络签约备案系统。对于异地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积极配合住房网签约备案信息的查询。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四,优化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与税务机关共享住房销售合同网上签约信息,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两部门网上签约信息的实时共享。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信息,加快实现房屋交易“无纸化”和“免填”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房屋交易纳税申报业务时,如果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获取房屋买卖合同信息,纳税人不再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五,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公民以合法稳定居住为由申请居留证。公安机关通过房屋网络签约备案系统查询获取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销售合同的相关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相关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公安机关应积极共享房屋租赁信息,大力推进“房屋管理与房屋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户籍和入户率的一致性,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六,提高司法案件执行效率。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人民法院积极与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实时共享住房网上签约备案、失信人员名单、房屋查封等信息,逐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执行时,可以通过房屋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实时查询相关信息,为执行程序确认涉案房屋买卖、租赁信息和被执行人信息提供便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自动拒绝通过住房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为列入不可信任执行人名单的购买者申请网上签约和备案。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七,全面提高房屋交易网上签约的数据质量。根据建立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和实行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市县住房网络签约和备案系统联网,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监控,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持。已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的城市应按照“及时、准确、全覆盖”的要求上传住房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交易的全覆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确保不会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造成不利影响,以免造成房屋交易网上签约数据覆盖不全、上传不及时。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建设条例》国发〔2020〕4号文件要求,将网上签约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确保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完成备案和上传交易数据。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住房网络签约备案“一窗受理”工作,积极与国家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管理”。

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第八,做好信息共享的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加快建立规范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做好用户身份认证、数据安全监控和审计管理以及应用安全保护手段建设,严格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除工作需要外,他们不得进入共享房屋的网上签名和备案系统。使用过程中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需要共享住房网络签约备案信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信息共享。

标题:住建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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