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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周)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债券发行人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2020年6月30日前,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债券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审批日前(含当日)未到期或未能足额兑付。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未披露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发行人。

标题: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债券发行人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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