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67字,读完约6分钟

近年来,反偷税已成为基层银行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基层组织在客户尽职调查和涉税信息共享方面仍存在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技术水平低、功能缺失等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基层逃税洗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主动发现涉税信息的能力不足,意愿不强。首先,基层银行机构缺乏复合型、综合性的专业人才。缺乏具备反避税经验、金融、税务、信息技术等能力,同时能够熟练应用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反洗钱专业人员。二是基层银行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不积极参与反避税。由于市场压力或缺乏了解、缺乏有效的核实手段或核实信息和资料有困难,尽职调查只按程序要求进行,信息的真实性不予核实。或者,在日常连续识别中,对“公交”和“关联交易”不够重视,对涉嫌偷税的客户未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调查显示,近年来,基层银行机构大规模资本转移的频率和数量都在增加。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2)难以核实交易信息和识别可疑的涉税交易。首先,很难核实“公共交通”交易的实际用途。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简化“公有转私有”的办理程序,要求金融机构在审核交易时“如付款人在付款目的栏或备注栏中说明原因,不得单独出具付款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基层银行机构更难考察“公私”交易的真实背景,也更容易规范虚假的“公私”交易。二是非柜台业务交易信息难以核实。基层银行机构在进行柜面审核和手工补充非柜面业务交易缺失信息时,无法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职业、联系方式、交易票据、交易目的等信息和资料进行现场核查或实物审核,使得对可疑交易的甄别和评估更加困难。第三,空很难核实空壳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空空壳公司及关联方是通过虚假买卖增值税发票进行逃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信息不完整等因素,基层银行机构无法判断客户是否属于空空壳公司,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3)涉嫌偷税的监控模型不够适用,涉税可疑交易线索价值低。据调查,基层法人机构构建的可疑交易监控指标和模型中没有明确的涉嫌偷税的可疑交易监控指标,仅涉及“公共交通自用”的标准,简单不适用。由于高科技含量和海量交易数据存储的影响,要求可疑交易监控指标和模型应适应以网上银行和高风险业务发展为代表的反避税和反洗钱形势。目前,基层银行机构无法对新业务和高风险业务进行跟踪、监控和比较,以实时筛选和处理相关可疑数据。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加强基层反逃税反洗钱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培训,加强考核,提高基层银行员工打击偷税漏税的技能和意愿。第一,加强对银行反避税和反洗钱专业人员的培训。组织现有人员积极参加反洗钱、反偷税、税收政策知识、it知识、系统平台应用等各种技能培训,并考虑招聘综合性、复合型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反洗钱和反偷税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集体讨论活动,增强员工对自身工作价值的认同感。第三,严格考核,加强积极激励的推广。对在客户身份识别、关注私人业务、可疑交易报告、协助侦破案件等反避税反洗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调动反洗钱从业人员的积极学习和工作积极性。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2)勤勉尽责,明确标准,加强重点业务和重点客户的关注和筛选。一是严格执行客户识别制度,强化尽职调查。按照“以风险为导向”的要求,各基层行应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识别,并采取尽可能多的措施,如网上查询、实地走访、查阅相关公共辅助信息、主动与公共管理或服务部门核实等,确保其身份背景信息的详细和准确。二是明确“公有制”的经营范围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基层银行机构应总结归纳“私人转账”的正常业务范围和标准,并报上级机构确认。各机构总部应发布统一明确的规范,严格规范单位账户转个人账户资金的业务类型和用途,限制非正常的“私人转账”业务,特别是严格限制个人账户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支付和结算。第三,关注重点客户和业务风险,排查洗钱和逃税。更加关注“公私合营”业务频繁且明显的客户,以及具有空空壳公司或关联交易特征的客户,并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以确定交易的真实性。例如,对于“公交”业务中的“借还”业务,要求客户提供借款合同作为参考附件,并对借还痕迹的真实性进行追踪。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3)多方参与,动态调整,涉嫌偷税的监控标准在不断提高。首先,银行机构总部应建立和完善对可疑交易的监测标准和模式。要认真研究反偷税工作的新形势,结合当前的指导思想、税务机关的指导意见和高风险企业的特点,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空空壳公司关联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嫌偷税案件的特点和特点。,针对涉嫌偷税的可疑交易制定适合其实际情况的监控标准,并建立模型。引导基层银行机构应用系统发现和分析涉嫌偷税的可疑交易,提高涉嫌偷税案件线索质量。二是建立交易监控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偷税结果通知,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动态调整交易监控标准,确保监控标准与自身业务发展和金融市场发展环境相匹配。

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4)完善制度,协调共享,形成反偷税合力。首先,基层银行机构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反偷税、反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分析评估银行创新业务的偷税、反洗钱风险点。建立和完善业务操作规范。研究制定经营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和对策。二是基层税务部门要拓宽计费企业的信息采集和审核渠道。开票企业的关联方和关联个人之间的关系应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获取。我们应该重点审查物流文件,并规定和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信息。对于以现金交易为主的自开票企业,如农产品收购,应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基本存款账户中的现金支取明细和农产品收购交易的货运单据,确保交易的真实性。第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与合作交流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应率先增加银行与工商、税务、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收集反洗钱黑名单、洗钱犯罪分子及其交易对手、逃税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和数据。进入平台,共享数据,形成合力。四是畅通基层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的查询渠道。有条件放开涉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查询权限,加强查询日志管理。或者直接上传查询信息,并从省人民银行反馈查询信息,从而实现对基层账户查询业务的及时处理。

标题:提升银行机构反逃税工作效能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8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