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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曲晓丽

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和缺斤少两等诸多问题,消费者对农村市场的满意度不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发布的《农村市场调查体验报告》,中国农村市场实地体验评价得分仅为67.12分,处于及格水平。

“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农村群众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维护人民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农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自2018年12月起,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和《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关于督促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安排,1月9日至17日,由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牵头,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吉林、辽宁、湖北三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舌尖上的安全” 保障农村群众

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

据悉,第三监督小组通过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数据审查相结合、专题报告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3个省、8个县的14个乡镇的小超市、小餐馆、小作坊等43个“五小”商店以及农村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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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再次明确了专项整治的重点,其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领域主要是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和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农村集市和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类别主要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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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重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假冒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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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底,三省共派出执法人员5万余人,检查了13144个食品生产单位、6.6万个商业单位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5442个市场;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4000多公斤,取缔64家无证生产单位和63家无证经营单位;捣毁25个假冒伪劣窝点,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81起,涉案金额2101.5万元,罚款77.8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7起,涉案金额38.9万元,罚款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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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已向司法机关移交了9起案件,受理了62起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辽宁省调查并移交了一条农村食品安全线索,立案3起,逮捕了11名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一个黑窝点,涉案金额超过7000万元。湖北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5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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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期稳定

在监督检查中,王炳南指出,解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要坚持目标导向、建设结合、堵塞疏通、纵横结合。在做好打击和治理工作的同时,也要着眼于建设,做到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相结合,加强检查监督,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努力构建网格化、常态化、全链化、无缝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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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应从完善农村综合治理体系、从源头上控制农村粮食生产体系、不断优化农村粮食供给体系和严格构建农村粮食监管体系四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粮食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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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优化农村粮食供应体系中,王炳南指出,要结合农村消费特点和消费能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粮食研发力度,加强优质低价粮食供应,努力满足农村粮食消费升级的需要,让广大农民买得起。实施安全食品进村入户工程,支持供销系统向农村渗透,引导连锁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农村便利店,鼓励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拓宽供应渠道,合理布局网点,实现安全优质食品“可得”。组织开展“农村放心食品商店”和“放心食品示范村(镇)”创建活动,督促网上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网上食品销售实体资质审查,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实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全程可追溯,实现农村食品“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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