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53字,读完约3分钟

[文字是我的心]

我国对电子商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实行不同的税收法律制度,这对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乔新生

近日,20国财长和行长在日本福冈举行会议,就一系列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跨国电子商务企业征收“数字税”的决定。与会国财长和央行行长同意在2020年前制定法律规则,解决跨国电子商务企业逃税问题。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各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都是以属地原则和个人身份原则为基础的,而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跨国电子商务企业分散在世界各地,许多电子商务企业都是离岸公司,因此无论采取何种税收原则,跨国电子商务企业都不能承担税收义务。更重要的是,许多电子商务企业采用免费的商业策略,这使得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向第三方支付或转移利润而“无利可图”。这种“羊毛在猪身上”的现象,一方面说明电子商务企业改变了传统的商业形式和商业模式,另一方面也说明如何在电子商务运作过程中建立一个全新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需要认真研究。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据西方国家的财政部长介绍,美国的一些电子商务企业非常善于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差异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将总部设在税率相对较低的国家,如爱尔兰,并依靠这些国家税收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来减轻其税收负担,这不仅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在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为了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对电子商务企业免税。到目前为止,仍有许多国家对电子商务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待遇。对跨国电子商务企业征税是大势所趋。然而,跨国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必须考虑到税收公平问题,并对发展中国家采取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必要对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企业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发达国家可以根据普遍优惠制度考虑对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企业实施普遍优惠制度。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中国电子商务企业严格按照中国法律纳税。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并没有因为税收征管机关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而遭受重大损失。相反,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迅速,中国已经形成了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打破垄断,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平台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涉税信息,并提示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了促进就业,中国大大减轻了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实行固定纳税制度,旨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换句话说,中国对电子商务运营商和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实行不同的税收法律制度,这对促进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信中国加入相关国际公约后,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的纳税行为,并将根据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需要,灵活制定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坚持国际税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同时,努力为中国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从法国等西方国家提出的立法建议来看,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跨国电子商务企业,防止其逃避纳税义务。即使制定了国际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也不会增加我国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

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作者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标题: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即将诞生

地址:http://www.jiuxincar.com/jxxw/11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