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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8月3日8月3日,中国保监会宣布对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及涉案人员进行三次罚款,对上述公司及相关人员共罚款41万元。

尹姬保监罚[2020]22号表明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存在不真实的业务事项:

一是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以李某某等33名保险经纪人的名义,挂靠刘等33名未在公司注册为从业人员的销售人员开展的229项保险业务,共涉及保费96.53万元,向业务人员支付佣金36.96万元。

业务事项不真实!明亚保险一分公司共被罚41万

第二,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存在通过其后台员工的工作编号为外省保险经纪人签发保单的问题。从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通过其后台员工范某某、王某某为明亚经纪在外省的保险经纪人签发了45份保险单,涉及保费32.3万元,销售人员佣金11.62万元。

业务事项不真实!明亚保险一分公司共被罚41万

吉林银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处以人民币35万元的罚款。

另外,根据保监费决字[2020]第23号,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时任总经理潘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吉林省银监局决定对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业务事项不真实!明亚保险一分公司共被罚41万

尹姬保监费决字[2020]第24号表明,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原总经理袁亚丽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根据《保险法》第171条,吉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袁亚丽进行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中信经纬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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