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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防疫控制和安全祭祀清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牺牲工作计划,落实差异化防控和精准化政策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倡导网络祭扫 清明期间浙江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活动

清明节期间,集体扫墓、集体祭祀、骨灰洒海、节地生态葬等集体活动在各地暂停。倡导大规模疫情开展现场祭祀清扫,倡导绿色文明和安全祭祀清扫,倡导以下方式开展祭祀清扫:

倡导网络祭扫 清明期间浙江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活动

首先是网络牺牲。殡仪馆、企业公墓、镇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应通过建立官方网站、移动客服终端和公共号码等方式提供免费的网上扫墓服务,让群众通过网上扫墓祭祖。目前还没有殡葬服务单位开通网络祭祀服务。他们可以联系浙江省殡葬协会或各城市的殡葬协会,连接第三方网络平台,建立网上祭祀渠道,满足清明节期间群众网络祭祀的需求。

倡导网络祭扫 清明期间浙江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活动

第二是牺牲和扫荡。由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赠送鲜花等方式进行。农村公共墓地、骨灰堂等。会被村里的队员牺牲掉。

第三是预约清扫。预防输入性疫情风险低,人口密度不高,墓地规模不大。在保证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开通预约祭祀和清扫服务。在开通预约服务的地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殡葬服务单位的承载能力和清扫场所,限制清扫人员的数量,做好清扫人员的流量闸门预控工作;实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绿码通行、分时分段、间隔等措施,安排清扫人员进入,并限制清扫时间;对于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清扫场所,清扫人员不得进入室内清扫场所,不得在指定的室外场所进行清扫。在预防输入性疫情风险高、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流动人口多、安全防范措施无保障的地区,不建议采取预约牺牲清扫的方式。各地要将清明节期间的防疫控制和安全牺牲清扫工作计划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由防疫控制指挥部按照防疫控制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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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落实防疫责任,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疫控制和安全牺牲的组织保障。省民政厅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协调和协调清明节期间的防疫控制和安全清扫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清明节日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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