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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土地空室总体规划(草案)正式发布,从今天起将公示30天。

据悉,2019年5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将青浦、上海、吴江、江苏和浙江嘉善确定为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求共同编制示范区土地空室平面图,并按程序共同报批。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土地空室总体规划于2019年7月开始编制,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

今日起公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

让我们来看看计划是怎么说的。


标题:今日起公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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