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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浩明

最近,股市活跃,基金销售也很好,"爆炸性基金"经常出现。但是,严格来说,在现有的一万多个基金品种中,新发行的基金是最受欢迎的,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绝大多数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一些优秀基金,只能说是平均销售。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从理论上讲,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前设立的基金,由于其运作时间较长,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投资风格和风险控制手段,并在市场中得到磨练。到目前为止,如果它仍然有一个高净值,可以认为是相当成功的操作。这样的基金一方面有历史的成就可以借鉴,另一方面,他们多年经营积累的经验也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是基金应该追求的。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然而,现实情况是,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之前设立的许多基金都具有这样的特点,规模不大,平时也没有太多的资金可供购买。市场对此并不关心。相反,那些刚刚被批准发行的基金可以吸引大量的基金参与认购,尽管它们并没有过去的业绩作为参考,只是引入了拟设立的基金经理。有人说,这是因为这些基金经理都是投资明星,但他们大多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立的其他基金的经理。如果是为了“偶像化”,为什么不申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而让因比例配售而可能无法全额认购的新基金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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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许多新基金正在复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模式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并将有一个开仓的过程。当申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同时认购新基金时,前者的资金使用效率相对较高,基金运作带来的冲击成本较小。因此,如果不是设计特别新颖的新基金,一般来说,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比投资新基金更为合理。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新基金销售火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基金设置相对清淡的原因是一些投资者存在误解。由于基金集合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业绩越好,净值越高。相反,新基金尚未开始运作,所有基金都是按面值发行的。这样,在一些投资者眼中,基金集合之前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一个“溢价”,而新基金是一个平价,所以他们愿意选择新基金。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事实上,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它们是以净值购买和赎回的,而净值是根据它们所拥有的证券类型来计算的,这可以被描述为“一种价格,一种商品”。新基金之所以便宜,是因为它还没有开仓,其净值也不会自然出现。开放式基金就是这种情况。虽然交易价格与etf和其他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基金的净值之间有一定的偏差,但通常很小。而且,由于套利机制的存在,偏差很容易被纠正,所以没有明显的溢价,当然基本上没有折价。因此,如果投资者理解了基金净值的含义,他们就会明白,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投资中不存在“溢价”购买问题,这与股票一级市场的发行溢价完全不同。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此外,必须提到的是,一些投资者缺乏长期投资的概念。购买一只基金后,一旦净值上涨,他们就急于卖出,然后拿着钱申请新基金,认为他们在做“差价”。事实上,因为基金的赎回是以净值为基础的,所以交易行为不会造成价差。当然,如果股市波动很大,基金净值上下波动,此时会有差价。然而,由于基金赎回的交易成本较高(通常比股票交易高几倍),以及确认股份和结算基金的时间较长,如果不是一轮大规模的市场波动,很难对基金进行差价。因此,基金投资应强调长期持有原则。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在这里,只要投资理念相同,管理经验相当,基金设置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与新基金应该具有相同的吸引力,同时考虑到具体的交易流程,基金设置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仍然具有相应的优势。当然,当股市继续下跌时,新发行的新基金在资产配置上比《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此时认购新基金更加活跃。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如前所述,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数以万计,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定的基金规模不大,基金往往被新基金追捧。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不一定是一种理想的情况,也不是理性的表现。在此,我们呼吁基金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加强优秀基金的持续营销。作为投资者,我们也应该辩证地看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设立的新基金各自的特点,避免盲目“追逐新基金”。

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作者:神湾宏源研究所)

标题:投资基金应摆脱“追新”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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